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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第一章


建安元年的冬天冷极了。

        富贵人家想到冬天,  总是会想到明亮的火焰在灶中跳动,陶罐里的热水已经烧开,可以煮上一壶加了油盐的茶。

        当热茶送到手边时,  便可以直起身,将自己从厚实温暖的毛皮中暂时脱离出来,  但不必担心,身边还有烧得正旺的炭盆,  若是讨厌木炭的气息,角落里还可以点起一炉香,  加些沉香与薰陆,  让那馥郁甜美彻底驱散室外的寒气。

        但如果不是那样富贵的人家,  想要度过这个冬天便十分不易了。

        今岁大旱,  秋麦是收不成了,到了冬天冷得这样快,  这样早,  却又不下雪,  许多地方的冬麦也冻死了。

        粮价悄然地开始上涨。

        尽管州牧府放出了一批存粮,  平抑粮价,但所有人都担心,  到了明岁青黄不接之时,恐怕州牧府的贵人们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

        天意如此,也许汉室当绝了。

        这样的窃窃私语在民间耳口相传,也传到了同心的耳朵里。

        她穿得很厚实,  包了两匹布,  与李二媳妇一同出门,  正准备拿去寻相熟的布商卖掉。寻常布料用来当货币也就罢了,  但这两匹布被她精心织出了连绵不断的花叶,  正适合卖一个好价钱。

        这几年日子安稳下来,虽然跟着陆将军一路辗转,自下邳又来到了剧城,但她手中攒下的钱是越来越多了。她在下邳买了个小农庄,并且开始相看羊四娘的夫婿,又将小郎送去读书。

        现在她心中还有些算计,阿草已经五岁,可巧搬来北海,这里又渐渐有许多名士聚集,那些诗书大家自然是请不动的,但他们也带来了许多弟子。

        其中有家资丰饶的,也有生活寒素的。同心与邻里几个妇人商量着,为她们家的孩子一起请一位囊中羞涩的小先生读书识字,价格不会很贵,两石粮食,外加一匹布,再来十斤肉,便是极体面的束脩。若是能够,不仅儿子要读书,女孩识字明理也是好的。听说阿白的健妇营去博吕城运送物资时,还击退过一小股流寇,实打实的得了些犒赏,谁见了不羡慕呢?

        在这样的世道里,有什么比从戎获利更多的行当吗?

        李二媳妇自己虽然没有什么胆量去当兵,但听了这样的消息,也叽叽咕咕起来。

        “上月我那两个兄弟来投奔我,阿姊你是不知道,他们当初见二郎登门,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挑他年纪大,又挑他不是本地人,好不容易凑了礼金,还说什么我嫁过去便要背了债,这一辈子都是要跟着受苦的。”

        说到这里,李二媳妇那两片又薄又红,一见便知出门前特意用过胭脂的嘴唇翻动得更快了。

        李二媳妇原本是不必跟来的,她大可以跟着丈夫去郯城,还能盯着丈夫不在外面动什么花花肠子坏心思,只是两口子商量之后,还是觉得跟着同心更好些。

        毕竟陆将军至今未婚,只拿这几个东三道的邻里当自家亲眷,平时若是不在营中,便会回到家里来。因而李二两口子觉得,总得有一个跟在将军身边才稳妥。尤其将军还是个女子,李二媳妇时时跑过来也不费什么事,那就更恨不得长在这里。

        “现在他们可满不是那一副嘴脸了!听说我家二郎是跟着陆将军的亲近之人,又得了令,去了郯城为陆将军锻打兵器,现在谁还不恭恭敬敬称他一声李郎君?哎呀呀呀……”

        这话说得藏了两三分的炫耀,同心一听便听懂了,大概李二媳妇是隐约听说过在长安时,李二曾对同心有点意思,只不过同心嫁了曲六,李二才悻悻地退出竞争。因而现在话里话外,总带点替自己夫君,也替自己找场子的意思。

        ……李二媳妇的这点小心思,若是小陆将军,那是半点也不会懂的。但同心听在耳里,却只是笑了一笑。

        “你那两个兄弟如何了?”

        于是李二媳妇的注意力立刻便被转移了,总归还是要炫耀,但这次多了几分诉苦意味。

        他们不信任刘使君,不愿意跟着刘使君走,他们留在了平原城,不得不承担小袁公无休无止的劳役。直到夏天那一场惨败之后,小袁公下令,除了自家有土地的农人之外,其余那些田客,以及平原城中除了工匠小吏之外的,不那么必要的百姓,一律被征发劳役,开垦荒野,至于获得的粮食,据说如果百姓自己有耕牛,便可留下四成,若是需要借用小袁公的骡马耕牛,便要交上去八成。

        因而许多百姓开始陆续出逃,一部分被抓了回去,也有一部分成功逃脱——比如李二媳妇的娘家兄弟。

        他们费尽心思,在海港尚未结冰时,偷偷坐了船,南下来到剧城,投奔这个很是被他们瞧不起的妹妹。

        现在她的两位兄长的住处是她安排的,还有两位嫂嫂以及侄子侄女们的衣料也是她给的,他们感激涕零,交口称赞,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去陆将军营中混个差事,再不济,跟着妹夫在郯城定然也能寻一份美差,好重新将家业整治起来。

        ……多神奇啊。

        同心注视着身旁小媳妇那张神采飞扬的脸,觉得奇妙极了。

        她被张将军塞进马车里,送给陆悬鱼时,她见到的陆悬鱼是个朴素平凡的少年,尽管有一身惊世绝伦的好武艺,但放在人群里,立刻就会消失不见,谁也找不到她。

        那时的她不过是荒野上的一根野草,无人在意。

        而现在的她已经逐渐长成一株参天大树了,有鸟儿落在枝上筑巢,有鼳(xi  二声)鼠在叶间奔跑,尤其下雨时,说不定还有两只猴儿一路跑过来,避一避雨,再仔细翻翻枝叶下面,有没有两个果子摘来吃?

        她们出门时还是很早的,总归早点出门,才好在市廛上寻个好卖主,将布匹卖出去。卖过布匹回家时,太阳尚未至中天,阳光落在道路上,拉出了长长的影子,将往来行人身上都染上一层朦朦胧胧的光,看得并不分明。

        但路边有个扫地的仆役仍然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人不到四十岁,衣衫褴褛,一侧身体看着粗手大脚,并没什么稀奇,但另一侧便见到缺了一只右脚,右手也断了几根手指,正在寒风中艰难地清扫着一路污秽。

        剧城渐见兴旺,人多了,因此路上的秽土粪便也多了,有人的,也有牲畜的。州牧府下令,无论冬夏,每日都要沿街清扫,夏日甚至要早晚各扫一遍,防止天气炎热时招来蚊蝇,或是污染井水,引发瘟疫。

        扫地这活计谁都会,因此酬劳十分微薄,从早上扫到中午也只能果腹罢了。若是扫上一整天,酬劳倒是多一倍,但夏天热死,冬天冻死,除非将要饿死,也不会有什么人来做这个活。

        北海民生安定,百姓们生活虽不富足,但糊口并不算很难,因此这样的苦累活计,做的人还真不是很多。

        但这个人看脸上的冻疮便知道,他的确是从早干到晚的。

        他曾经的禄米抵得上一个小官,每场大战之后不提战利品,还有一份钱帛赏金,那都是靠着他一身武艺挣来的。

        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同心看了一眼曲六,无言地自他身边走过去了。

        他扫得十分用心,浑然也没有注意到什么。

        陆悬鱼在剧城的宅邸并不奢华,她不是个喜好金珠宝玉的人,况且俸禄原本也不多。刘使君虽然有赏赐,军中每次征战皆有战利品与犒赏,但这些钱都被田豫收走了。

        ……据说都送去郯城了,除却锻造铠甲武器之外,最要紧的是为陆将军攒一批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强弩出来。为了这个目的,陆将军大把大把地往里砸钱,田使君也跟着往里砸钱,据说百万钱都打不住,但至今也不知道造出来了什么。

        然而同心一进门,一股热气还是扑面而来。

        干肉腊肠挂在房后的屋檐下,避开了正堂的热气,在冬天的寒风里轻轻摇动。

        花在家中的钱虽不多,但一切该有的生活用度不会减。

        因此这个宅邸虽然看起来朴素,但仍然是平静且舒适的。

        她站在门口注视着这一切时,阿草忽然冲了出来!

        手里拎着一柄小木剑!“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地冲出来!

        “阿草!”同心吓了一跳,“你这是做什么!”

        满头大汗的阿草冲到了院门口才收住剑,“我在勤加练习!”

        “……练个什么?”

        “练习杀敌!”阿草骄傲地挺了挺胸,“我将来也要从军!我也要当将——阿母!阿母!”

        同心居高临下,上前一步将他拎了起来,像老鹰抓了只兔子一般将他拎上台阶,按在腿上就开始打他的屁股!

        “知道错了吗!”

        “不……不知!……知道了!知道了!”

        “错哪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实在不知!”阿草哭得伤心极了,“阿母!为何又打我!”

        “你将来若是有本事,就读书,能当个孝廉,就算是祖上有光!”同心怒道,“若是没本事,学一门手艺,或是凭力气吃饭,种地放羊都是好的!独不许你从戎当兵!”

        “阿,阿母,为何呀?”

        “你以为种地就容易吗?”

        “种地放羊有,有什么,什么难的!”

        哭花了脸的阿草在母亲怀里扭来扭去,意见大得很,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母亲这一顿火是从何而来。

        而他的母亲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这可太难了,”她幽幽地说道,“你要知道,这世上有太多人不愿我们平平安安活下去啊。”

        这个脸蛋圆圆的五岁小男孩不明白,或许剧城的商贾们也不明白,甚至已经逐渐忘却几年前那数场徐州大战的百姓们也不明白。

        但总归有人明白。

        尽管淮南气候温暖,即使冬天也并不寒冷,但寿春的仆役比之剧城那些仆役的活计要繁重多了。

        曲六只需要将粪土扫一扫,归到一起,拉出城去。

        寿春这里负责清理街道的人却需要每天晨起时将街头巷尾,以及路边阴沟里的饿殍捞起来,装在小推车上,送出城去。

        一车接一车,不仅要送出城,还要利落地挖坑埋了,但即使埋下去也不是这些饿殍的终点,因为还会有更饥饿,一时半会儿却还没死的人将它们挖出来,然后贪婪地撕扯,切割,分赃之后,一哄而散。

        接下来才是野狗的份儿。

        清理工作需要很早时进行,绝不能在卯时之后。

        因为寿春最高处,那座恢弘壮丽,不逊于雒阳南宫的建筑上,有人会居高临下地审视他的城池,他的子民。

        这样美丽富饶的城池,街上走的也该是体面干净的士人。

        不该有黔首苍头,更不该有饿殍于路旁。

        今晨的袁术也在这样满意地向下望去,看一看他所统治的这片广袤土地,看一看他这大好基业的起点。

        他的身侧站着一位堪称国色的美人,肌肤如玉,乌黑的眼睛仿佛秋水一般,细而长的眉毛似蹙非蹙,带了一丝哀愁地望着他。

        按照常理说,她是不该那样哀愁的,她披了一件雪白的皮毛大氅,上面没有一根杂毛,大氅下是一件蜀锦制成的曲裾,金银丝线的花纹迎着朝阳烁烁生辉,竟比朝霞还要灿烂明艳。

        因而袁术在看过寿春今日这一番清净和美的气象之后,便满意地转过身来,轻轻摸了摸冯氏乌黑的头发。

        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柔顺光滑,任何人见了也会觉得,它实在不需要什么装饰,但那把缀满宝石的金梳插在头发里时,人人又都觉得那样一件饰物才配得上她倾城的美貌。

        “你可曾听说,”袁术笑道,“今岁中原各地又是大旱。”

        “妾在深闺,哪得听闻。”冯氏女柔柔地说道,“将军却为何露出这样的喜色呢?”

        “天灾频仍,民不聊生,此必定是汉室王气将终之意。”袁术的手指似乎在抚摸那把宝梳,又似乎在想象中抚摸着传国玉玺,“刘氏将终,袁氏当兴之日,近了。”

        他今天的笑容和以往格外不同,这句话也格外的危险,因此冯氏女不得不收起习惯性的哀愁脸,而是略有些惊慌地问了一句。

        “将军若欲自立为主,天下诸侯,又当如何?”

        袁术一丝迟疑也没有,他脸上的自信、坚定、以及豪情万丈正映在朝阳之中,也映在了冯氏女的眼中。

        “我是天命所归之人,诸侯能奈我何?!”他大笑道,“曾有谶语曰,‘代汉者当涂高也’,吾字公路,正应其谶!”

        话似乎是不错的。

        但袁术称帝的消息还是震惊了天下之人。

        于是自建安二年始,最终席卷中原的一场大战,就因这句谶语而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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