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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甘薯


京都城已经连发三道敕令,催促燕王回封地驻守。燕王借口旧伤复发,已经拖了三个月。

        此时已经临近年关,皑皑白雪,纷纷扬扬。

        自从封姜泯为燕王之后,姜成便称病罢朝,如今由太子监国。

        太子这段时间一直被世家们催着,逼着,他把调虎离山的事揽到了自己肩上,可是拖了快半年了,燕王还是没有离开易阳城半步。这让他们之后的计划全都无法实施。

        不止这些,只有监国之后,太子才真正领略到了做皇帝的苦,更加体会到了为什么父皇和姜泯都不喜欢世家,甚至想要除之而后快。

        的确,得世家相助时,会觉得如虎添翼,事半功倍。

        但这些都是有代价的。这些世家何其奸诈,他们帮了你一分,便要在你身上讨回十分的好处,最麻烦的是,若你不能让他们全都满意,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给你使绊子,令你寸步难行,尤困囹圄。

        最最可怕的是,等你回过神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都被世家掌控,你利用世家,可世家也在蚕食你。

        这就是皇权与世家之间的关系。

        他也是猛然发现,世家于他,已经成了尾大不掉的存在。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无论他与姜泯之间谁输谁赢,他都摆脱不了世家了。甚至稍有不慎,就会如同前朝皇帝一般,沦为被世家掌控的傀儡。

        太子顶着大雪只身来到庆阳宫求见陛下,本以为会像前几次一样无功而返,结果陛下却把他宣了进去。

        庆阳宫的暖阁之内,姜成身披寝衣,懒洋洋地睨着跪在面前看似恭敬的太子,这个由袁家嫡女所出的长子。

        比起野性难驯的姜泯,姜宏这个太子更像一位端方清雅的世家子。

        可对于姜成来说,姜泯像他,姜宏却半点不像。

        姜宏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在面对姜成的时候,他内心的底气并不足,因为他知道,父皇并不喜爱自己,比起姜泯,他在父皇眼中实在是微不足道。甚至因为他的母后是袁家嫡女,他本身就代表了世家的利益,所以父皇看他,和看世家是一样的。

        正是因为父皇的不喜,所以他只能更加倒向世家那一边,唯有如此,他才能坐稳太子这个位置。

        “说吧,你来意为何?”姜成率先开口,完全是对臣下的口吻,半丝父子亲情也无。

        姜宏忍不住想,若是跪在这里的人是姜泯,父皇是否也会这般冷漠。

        “儿臣是想恭请父皇还朝,主持大局。”

        姜成:“哦?你监国不顺吗?可是朕却记得,你从小就很喜欢权利啊。”

        “父皇只记得我喜欢权利,可是却记得小九喜欢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记得他几岁,记得他读了什么书,闯了什么祸,受了什么伤比起我,还有其余的七位弟弟,好像只有小九才是父皇的亲儿子,我们都是您捡来的一样。不,或许对捡来的孩子都会比对我们好!”莫名的,姜宏就不想继续压抑了,外面大雪飞扬,冰天雪地,暖阁里却热气扑面,梅香袭人。这一冷一热让姜宏的脸变得很红,就好像盛怒之时涌上来的气血一样。

        “呵,看来朕的太子受了不少委屈啊。这是跑到父皇跟前撒娇了么?”姜成语气揶揄,更令姜宏恼羞成怒。

        “父皇!”他猛地站起了身。

        姜成仍旧含笑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只放肆的小猫小狗。

        姜宏眼底的酸涩再也压制不住:“您在看我的笑话吗?看我被那些世家刁难,看着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逼迫我,利用我,让我夜夜不得安寝!这就是您想要的吗?想看着我像一个废物一个傀儡一样被他们欺负?”

        “宏儿,你一直怨朕偏心。可你要想想,从小到大,你想要的,哪一样朕没有给你呢?你是嫡长子,如今又是太子,现在连监国的权利也给你了,可是你却无法驾驭,你以为,皇权是那么好掌控的吗?你来闹这一场,是想要什么呢?想要朕直接替你赐死小九?还是想要朕替你铲除世家?还是你只想当个坐享其成的废物,什么都等着别人喂到你嘴里?”

        姜成的眼神骤然变得冷冽,冷到让姜宏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想反驳,可是在帝王威压之下连头都抬不起来。

        他无礼又懦弱地转身就跑,全无半点储君的风度。

        一路回到他的东宫,滴在大氅上的泪早已凝结成冰,可是他却在无尽的压力与恐惧中感到羞辱,他把殿内伺候的奴婢宫人全都打骂了一遍,又摔了无数的茶盏花瓶,最后力竭地瘫倒在地,在一片废墟之中,平复自己狂乱的情绪和心跳。

        终于,他冷静了下来。

        召来了心腹暗卫,低声吩咐了一句:“传令给北疆,让守军放突厥人入境。”

        他就不信,突厥人来犯,身为战神的姜泯还能继续窝在南方装死!

        冬至那一日,这个时代的第一座造纸工厂在安阳城建成。

        之所以选择安阳,是因为这里不但人口稠密,便于招工,更是因为安阳城五十里外便是一大片深山老林,里面有丰富的松木、云杉、冷杉等木材,这些都是用来造纸的好材料。

        说起造纸,这个时代之前也不是完全没有,但是因为技术工具和理论知识的落后,这时的纸多半是用竹子、麦草、芦苇等制成,成品及其粗糙,且容易破损,只能用来给贵族做草纸用。

        而书写和绘画则是用竹简和绢帛,竹简笨重,绢帛昂贵,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遏制了知识的流通,也成为了阻碍百姓识字用字的障碍。

        舒晴月早就有想改良这个时代用纸的心思,只不过一直没能抽出手布置,如今总算是把第一座造纸工厂建成了。

        除了元亨商行自己培养的五百名奴隶之外,她还命人在普通百姓中招工两千人,她建厂除了造纸,还有一层用意就是安定民生。她需要给战乱后的百姓们提供更多的谋生渠道,而一座大型工厂的建立,可以最大限度的安抚民心,改善民生。

        她提供理论技术基础,然后由元亨商行麾下的能工巧匠去制造造纸所需的各种工具,再由工人们完成各个环节。经过数次的试验调整后,元亨纸厂造出来的纸柔韧细腻,光洁如雪,在其上书写绘画,简直胜过竹简和绢帛千倍万倍。

        最最重要的是,元亨商行一共造出了三种不同品类的纸,有专门供底层百姓书写使用的‘朴纸’,也有供寻常富贵人家使用的‘香纸’,最后还有专门为世家所造的‘雪纸’,这三种纸无论从价格还是特性上,定位都极其分明,一经推出,就广受欢迎,尤其是‘雪纸’,简直一下子就把世家们的购买欲给激发到了最高。

        世家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纸’,它是真的洁白轻盈,柔韧吸墨且不易变形,无论书写还是绘画,都令他们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它方便啊!

        世家们最重藏书,竹简传世久了,难免会有破损散落,每年他们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维护誊抄家中藏书,如今有了雪纸,他们不用再拿着刻刀一个字一个字的刻,而是可以直接用笔墨写在纸上,这可实在是方便太多,节省太多了。至于雪纸价格昂贵?那完全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啊!世家最看重的是传承,最不稀罕的就是阿堵物了!

        尽管世家们暗地里都商量好了,要一致打压元亨商行,可是在雪纸的诱惑面前,他们还是纷纷‘背信弃义’,私下购买大批雪纸,让元亨商行赚得盆满钵满。

        谢府之中,谢瑾望着面前一叠叠写在雪纸上的公文书函,悲凉地叹息一口气。

        “家主何故叹息?”兰墨在旁边贴心询问。

        谢瑾将一张雪纸递给了他,感叹道:“我只是从这张纸上看出了世家的结局。”

        兰墨看着手中洁白无瑕,又轻盈柔韧的执掌,表面微微蹙眉,内心实则欣喜无限。他明白谢瑾的意思,但是却要装作不明白。他也不追问,只是沉默地替谢瑾满上杯中的酒。

        谢瑾又饮一杯,而后苦笑:“如此惊才绝艳的奇女子,若生在我谢家该有多好啊”

        可惜啊,她注定要与世家为敌。难道真是天要亡世家不成?

        一望无际的苍茫大海上,一队由十五艘大船组成的船队正在返航途中。

        船队的大管代站在船头,看着越来越近的陆地,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个璀璨的笑容。

        “快到家了!”

        船上的其他人也跟着欢呼起来,“快到家喽!”

        这艘船队隶属于元亨商行。

        近几年来,他们一直往返于大燕与周边海岛国之间,往来运送的货物替商行赚取了及其丰厚的利润。

        这一次出海,他们原本也带回了不少珍奇货物,只可惜途中遇到风暴,他们损失了不少,被迫停靠在一个荒岛上修整。

        那荒岛是他们以前从未踏足过的地方,可是却住着几千个原住民。

        那些原住民一开始十分凶悍,双方大战一场。

        后来大管代亲自与他们的首领合谈,尽管语言不通,但是当大管代拿出大批的食盐和布匹与他们做礼物之后,他们的态度立马就转变了。

        原住民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也送给了他们数量丰富的水果和鱼干,希望借此能够和他们结下友谊,下次再继续为他们带来食盐和布匹。

        船队中有一位名叫柯桑的少年,他的语言天赋最好,在那短短的十几天里,他就学会了岛上原住民的语言,而且能够顺畅的和他们沟通交流,所以此次航程他立功不小。

        尤其是他还存了一点小心思,谁也没告诉。他不自觉地抚了抚自己的胸口,那里藏着他在荒岛上寻到的‘珍宝’!

        “咱们这船还是不够大,只能在临近的几个岛国之间航行,若是有能够真正远航的大船就好了,我真想到海的尽头去看一看,那里到底有什么。”大管代说着,憨厚的脸上露出无限向往之色。

        柯桑站在他身后,笑着点头:“是啊,也不知道咱们大燕什么时候能有更大的船!不过有神女庇佑,想来那一天不会太远!”

        柯桑忍不住又摸了一下藏在怀中的‘甘薯’,是的,这个名字是他根据荒岛原住民的话翻译的,这东西是岛上一个小姑娘送给他吃的,并且还带他去看了长甘薯的地方,这东西生吃烤着吃都很甜美,最重要的是能饱腹,和粮食差不多,而且产量极高,一棵甘薯藤能结出许多甘薯,这样好的口粮,荒岛人却放任不管,毕竟他们岛上物产丰富,气候炎热,一年到头雨林里都有各种各样好吃的果子和粮食,都是天生天养的,完全不用人管。

        但柯桑觉得,如果把这产量奇高香甜软糯的吃食带到大燕,一定能让大批的饥民吃饱肚子,这不必豆腐差吧?所以他应该也能给自己换个‘义士’当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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