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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运气


  太白山下热闹,全沾了这么一个茶水铺子的光,这个茶水铺子我认得,从前在镇子里看我那本小破书的时候,书上也有这里的故事。

  茶水铺子不大,东西不过5丈远,南北约莫也才3丈出头,小小的几张桌子,已是残破不堪,缺角少腿的,少有的武功高强之辈,气功高强者,以气补形,才勉勉强强地将那几把小凳子立起来,坐于桌旁,端茶递水的小二也不理会,只管将茶果点心往桌上一放,便一旁忙活去了。

  说是铺子,其实就是在太白山下择了这么一块巴掌大的地方,四周支起了柱子,一块全是稻草垒砌的草片子顶在柱子上算作是屋顶,好在铺子左边傍着直耸入云的太白山,右边和后边又是一大片云墨深林,空气潮湿些,也没什么风,才得以安稳地坐落。

  铺子虽小,客人却很多,不知是茶水好喝还是点心好吃,没赶上位子的客人都在铺子外面支起了露天的摊子,席地而坐也十分惬意。

  铺子建成了,有了人气,自然就热闹了。

  铺子里的西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一把折扇,一盏茶。

  那是相兰侯老讲故事时坐的地方。

  许是我运气好,凑巧有一桌客人刚刚离开,我欠身落座。

  将将坐稳,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胖老翁慢悠悠地走上前来,扑通一下坐在了前面那张案桌后,那老头一身灰白色的长衫上泛着青光,是上乘料子无疑。

  许是年纪大了,也许是吃多了,仿佛这老头儿每走一步都得抬着他那圆滚滚的肚子,落座的那一瞬如释重负般长长吐出一口气,面上颇有几分舒适,吧唧吧唧嘴,嘴角一翘,花白的胡子也跟着上翘了几分。

  老头先是低头抿了抿茶水,而后慢悠悠地开口:“咳咳,今天讲的还是那无极天尊大弟子栖风的爱情故事。”

  下面有人开始嚷嚷:侯老,您这每天都这么一套故事,能不能换个啊,这栖风的故事我们都快背下来了。

  台下哄堂大笑。

  台上的老头倒也不急着圆场。

  相反地,老头儿反倒眉眼带笑,缓缓地端起茶盏,又是抿了一口茶。

  我桌上空空,铺子里来来往往的小二许是没看到我,那台上的老头却一眼瞟到了我,看到我后,复又端起茶杯将刚刚入口的茶又吐回了杯子里,这个动作实在是不雅,我有些恶心地别过头去。

  尽管如此,我还是比较细心地观察到了老头儿脸上那不易于察觉的惊异之色,尽管那表情在老头脸上稍纵即逝。

  那表情,我心下一凉,莫不是那老头一双慧眼识出了我的来处?

  小时候,约莫就是小得还能坐在二叔腿上荡秋千的那时候,二叔便同我说过,这镇子外面的人多半见识狭隘,我们镇子里面的人多半天赋异禀,灵力高出外人许多,若是出了镇子定要保护好自己,现在想来那时二叔定是在提前告知我镇子外面的危害,为使我对出镇子这件事不那么上心罢了。

  “缘份啊,姑娘,请上座。”老头一脸正色,但回荡在我脑海里的还是他刚才的恶心举动。

  “不了。”我摆摆手:“小女子对栖风的故事不那么关心。”

  “来来来。”老头再次向我招手。

  “不不不。”我依然坚持。

  “来吧来吧。”老头勾勾手指。

  反复几个来回,我终是拗不过。

  拗不过他那么大年岁的老头子了,一身肥肉还和我撒娇,圆滚滚的肚子随着身体的摆动而晃晃悠悠。

  于是,我终是被这老头儿盛情难却,听了这么一段故事,虽听得稀里糊涂,昏昏欲睡,但这故事概意我却是早早就熟知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栖风,奇怪得紧,我虽不认识这个人,但是一听到这个人的名字,胸口总是闷闷的,总觉得似曾相识,却无法回忆起。

  算算日子,我从山上下来已经六日了,在这醉香楼里也住了六日了,一身男装打扮的我,玉树临风,在这几日间也算是活的风流倜傥,十分逍遥了。

  那日在山脚下茶水铺子里的老头终是没将我怎么样,这山下的人虽然不甚和善,却也没有二叔说的那样面目可憎。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酒楼小二催房钱的话语间,戛然而止。

  “啥?住店还要用银子?我们那边住店都不用的。”我挠挠头。

  听了我的话,小二不吱声了,脸一耷拉,扭头就走了。

  但是,很快,我见到了酒楼老板:“来人,把这个白吃白住的人拖出去,卖了!”

  老板说话间,几名壮丁走了过来,人人手上都带着武器,或是镰刀,或是斧头。我想象着自己被大卸八块的模样,顿时打了个机灵。

  这怎么行,我吓坏了,把那些壮丁都打了出去。

  我发誓这是我小夭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慎重且惊讶地审视我的这双拳头,这双在几个叔叔眼中弱不禁风的拳头,这双回回在涂拾那里吃亏的拳头。

  很快,不容我多想,又来一波大汉,再次被我打了出去。摔出去的大汉砸坏了几个刚进门客人,和楼下的几套桌椅。

  老板眼睛微眯:“小兄弟,我看你十分潇洒,若是没钱交房费可以先欠着。”

  果然,生意人都十分宽容。

  但是,我并不是个愿意占人家小便宜的人:“不行不行,要不你先放我走,过段日子我再过来把房钱付上?”

  老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在地上翻滚,正龇牙咧嘴的几名大汉,一巴掌拍上他那油光锃亮的脑门:“哎呦~亏了亏了。”

  我朝老板嘟嘟嘴,这是我的绝招,以前有事求涂拾时就这样,特好使。

  果然,老板咬了咬牙:“好吧,你走吧。”

  我欢喜地收拾包袱离开,却听见老板在背后唤我:“公子,您可小声点,这隔壁雅间里还住着贵客哩。”

  “好。”我回头甜甜一笑。不料一迈腿踢下一个瓷花瓶,瓷花瓶在楼梯上一节一节地滚下去,最后,“咣当--啪”一声脆响,碎了满地。

  老板扶额,伸出一只手摆了摆:“赶紧走,赶紧走吧。”

  我本可以一走了之,但我怎么能那么做呢?从小到大,几个叔叔把我教养得很好,为了显示我的素质和涵养,我清了清嗓子,大声和老板说:“老板,这个花瓶也记在账上吧,回头,我一并来还。”毕竟还有那么多看客,我得大声点,不然有负三个叔叔含辛茹苦教导我这许多年

  老板被我的声音吓了一个机灵,而后瞧了瞧旁边的客房,朝我双手拱了拱手:“哎呀,小姑娘,钱不要了,赶紧走吧。”

  明明我伪装得这么好,她是怎么知道我是女生的呢?

  可是这句话没有问出口,我便被几个店小二合力掺了出去。那日,我正被酒楼老板赶出来时,外面的街市正热闹。

  醉香楼二楼的一扇窗户里,一个脑袋总是偷偷伸出来瞄着我,我看他时,他不看我,我不看他时,他又偷偷冒出来瞄我,甚是可疑。

  我一跃而起,落在了那扇窗户上:“偷着看我作甚,本姑娘给你大大方方地看。”

  那偷瞄我之人,便是东方夜的小侍从。

  “王,额,少爷!”小侍从吃了惊,忙跑去主子身后藏起来。

  那时他一袭紫衫,头发高高盘起,正伏案写着什么,听闻小侍从的话才缓缓转过头来。

  真是个不多见的美男子,下山这六日以来,我还没见过这般姿色的男人呢,从前在镇子里坐井观天,总觉得人男人都是长成自己几个叔叔那般模样的,出了镇子又见到那林子里的白衣少年,更确定了我的想法,可是,真正下山以后,却发现这里的人长得都不是一般的丑。那酒楼老板就当属丑人之一了,矮胖不说,还一口大黄牙,脸上褶子纵横,皮肤比我那百年前的玩伴小泥鳅还黑。

  一阵风吹过,他额前几缕散发随风抚动:“在下东方夜,这是在下的侍从,如有得罪之处,请姑娘多多包涵。”

  我并不是一个时常愿意沉迷于美色的姑娘,不过他这般客气的套话,却让我想到了那日在云墨森林中的少年,只不过那少年不似他这般温柔。

  “这就要问你家小侍从了,他为什么要看我?”

  男子看向自家随从。

  “小的,小的只是从没见过像姑娘一般美貌的女子,一时看傻了眼。”

  小侍从吓得不敢抬眼来看我,我顿时心下觉得好笑,我什么时候竟也变得如此无聊,连这一点点小事也要斤斤计较。

  “罢了罢了。”我摆摆手,翻身又从窗户上飞了下去。

  落下的瞬间,仿佛又感受到了谁的目光。

  街道上仍然熙熙攘攘,我漫无目的地走着。

  在这里,我没有熟人,没人聊天说话竟是这般无聊。

  我收回视线,抬眼间,街角站着一袭紫衣的男子,正对着我笑。

  对于我来说,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见过一面的都得算亲人,他冲我笑,我也冲他笑回去。

  “姐姐,救救我,救救我!”正出神间,一个小女孩一头撞在了我的身上,扯着我的衣角,神情慌张:“姐姐,救救我!”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见几名大汉冲我跑过来,几名大汉均有佩剑。

  小女孩红着眼睛,躲到我的身后,声音里打着哆嗦:“姐姐,救救我,救救我。”

  面前,为首的一名大汉跨步上前,朝我一拱手道:“这位姑娘,听在下一言,这个孩子你还是交给我们吧,否则刀剑无眼,伤了姑娘,可就得不偿失了。”

  小女孩抱着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宝宝没爹没娘,姐姐不救我,我就死定了。”

  看着眼前这个水灵灵的小娃娃,我实在于心不忍:“几位壮士,让我把孩子给你们可以,但好歹她叫我一声姐姐,至少你们得告诉我,是谁想要这个孩子?”

  “在下受命于莫问医仙。”

  “医者父母心,你家主子将这个孩子逼成这步田地,是何用意?”

  “姑娘,这不是个孩子,这是只灵兽,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一个幻相而已。灵兽并不多得,还请姑娘速速还来。”

  “壮士,恕小女子多言,据我所知,灵兽只有和有缘人结成主仆契约才能供人使唤。请问你家医仙是否已经和这头灵兽结成契约了呢?”

  大汉思忖片刻,道:“没有。”

  “那么你家医仙有什么权利追捕这只灵兽呢?”

  “这······”说到这里,大汉无言。

  身后的小女孩突然呵呵一笑,摇身一变,变成了小白绒球模样,一头钻进我的怀里,还不停地蹭来蹭去,这小兔子,我见过,可不就是那云墨森林里的那只么?

  我喜出望外:“小······咕噜?”我实在不知道怀里这只长得不太像兔子的小兔子叫什么名字。

  “咕噜咕噜。”怀里的小家伙直点头。

  “你是来找我的?”我问它。

  “咕噜咕噜。”小家伙又点点头,拿它那长满雪白绒毛的小脑袋在我怀里又蹭了蹭。

  “看见没?它是我的了。”我乐癫乐癫地抱着小咕噜跑起来,大汉再也没有追上来。

  他走近我身边,俯身在我耳边说:“姑娘,运气不错。”

  “小姑娘,敢从医仙手里抢东西,你胆子够大的。”一旁卖馍馍的老太太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抢了怎么样?”

  “这医仙啊,厉害的紧,能医百病。你从他手里抢了东西,得保证下半辈子不生病,有命享福才是大事。”老太太说完叹了口气,摇摇头,挑着担子走远了

  我摸着小咕噜身上柔柔软软的毛,心里一阵满足。

  “你可知你是抢了谁的?”

  “医仙么?”

  他见我语气轻松,朗声笑了起来。

  我不解:“笑什么?”

  笑毕,他认真地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反问:“你可知,你手里这只可是云墨森林中的灵兽,你可是这里第一个拥有灵兽的人。”

  “上次我在云墨森林时见过它,它就是来找我的。”我低下头,专心逗着我的小宠物。

  “你竟去过云墨森林?”

  “嗯,不小心掉进去的。”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是事实。

  “在下东方夜。”

  “哦,我知道,方才你已经说过了。”

  男子又笑了笑:“是这里的太子。”

  “哦。”我不以为然:“虽然不知道太子是个什么职位,但我由衷地祝贺你,能有钱填饱肚子,有地方睡觉的,我认为都好。”

  我说的是实话,我的确没听说过太子这个名字,我知道的名字本就寥寥可数,平日里常见的:江源、毕歌、涂拾、江罗韵儿......就连镇子里的人的名字我还都记不清,往日里叫他们,也都是:圆脸哥,点点姐,像之前我儿时的玩伴我也只能记住他那个不大好听的昵称“小泥鳅”,往日里我看的那些话本子里就多了,但我更是一个都记不住,啊,不对,除了“栖风”,“栖风”是个奇怪的名字,哪里奇怪我也不大清楚,或许就凭我能记住这一点吧,它就够奇怪了。

  东方夜又笑了笑:“饿不饿?我带你吃东西。”

  听到吃,我的眼睛就亮了,果然还是有钱人好,不但能自己吃还能带别人吃。

  吃饱喝足后,我歪歪扭扭地躺在椅子上,看小咕噜醉酒后又唱又跳的一系列壮举。

  就这样,靠着我的无与伦比的运气,那一日之间我得了咕噜,又得了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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