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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但愿人长久(三更)


  江招娣将鲜花放在墓碑前,站了一会,没有回头就开口:“我知道是你们。没想到来一次泰国也能跟你们遇到。”

  叶卿没有说话,朱沐瑾上前走了几步,看着那个墓碑:“里面埋的是江警官的亲人或者朋友吗?”

  “是我的爱人。”

  叶卿和朱沐瑾俱是一怔。

  江招娣笑了笑:“他是我警校的师兄,也是一名卧底缉毒警察,三年前终于被毒枭识破他的真实身份,毒枭残忍得把他杀害,尸体直接扔在了湄公河里。等被发现时,已经臭了。那个时候,我们正准备来清迈拍婚纱照。”

  她语气很平淡,但叶卿和朱沐瑾同时沉默了片刻。

  叶卿有些理解为何江招娣过去几年一直对自己穷追不舍了,因为洪九的缘故,她很大一部分势力都是在金三角那块,所以江招娣定认为她也是毒枭之一。

  朱沐瑾问:“那陈警官怎么会葬在这里?”

  江招娣轻叹口气:“他一个一米八的糙汉子,却喜欢邓丽君,喜欢清迈,他说以后我们的婚纱照也要来清迈拍。结果还没有拍,他就死了。我把他葬在这里,一是为了完成他的心愿,二是我怕把他葬在别处,会被那些毒枭找到将他挫骨扬灰,也只敢在墓碑上加上一个他的名字,怕连名字都没有的话,他会成为一个孤魂野鬼。”

  江招娣说完就目光炯炯地盯着叶卿:“所以,我恨黑社会,恨那些害死我爱人的毒枭,有生之年,我一定要把他们全部关在大牢里!让他们判死刑!”

  叶卿很想跟她说其实金三角的大多数毒枭现在都被清暮强行改造成了茶农,但还是没有说出口。

  江招娣耸耸肩:“我为什么会跟你们说这些?你们来这里应该是和那些年轻人一样来放天灯的吧?你看,那边的天上正飘着很多灯了。”

  他们看过去,虽然还没入夜,但不远处的上空已经飘着许多点着蜡烛的黄色灯笼。

  “真漂亮啊。”江招娣感慨,又看了一眼墓碑,“以前他经常跟我抱怨,说自己明明很喜欢泰国,但接触到的却是泰国最险恶肮脏的东西。现在我把他葬在泰国最美丽的地方,以后这些美丽的东西,他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骑着摩托车回汽车旅馆的路上,朱沐瑾问她:“卿卿,你觉得江警官今晚会不会给她的爱人放一盏天灯?”

  叶卿却答非所问:“朱沐瑾,如果我是跟其他人一样正常长大,你说我会不会也去做一个警察?”

  还没等他回答,她就自言自语:“其实我对当警察,还是挺有兴趣的。”

  可惜,命运就是这么讽刺,没当成警察,却做了警察最讨厌的大盗。

  夜幕降临,汽车旅馆尤其是大树秋千那里已经人满为患。

  王晶晶找到他们,给了他们一盏天灯,声音还有些喘:“你们总算到了,今天人太多,这一盏还是我杀出一条血路帮你们抢到的,你们赶紧拿好别被人撞坏了。”

  朱沐瑾接过,真诚得道了一声谢。

  放天灯是为了祈福,要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朱沐瑾找来一支毛笔,在天灯上认真得写了他和叶卿的名字。

  叶卿站在他边上瞧着,发现他除了两个人的名字,还加了一句诗。

  “但愿人长久。”

  写好了之后,他把天灯递过来:“卿卿,我们一起把天灯放上去。”

  伴着夜晚的清风阵阵,挤满草坪的无数男男女女开始双双举着自己手上的天灯,任其悠悠得飘向天空,甚至有情侣在天灯飘向天空之前在天灯下面忘情拥吻。

  万盏天灯一起徐徐升向夜空,重重灯影中的每一盏承载的都是满满的期盼与祝愿,浩瀚银河的美丽也不过如此。

  天灯活动结束后,十二个群里的小伙伴在大树秋千下合了个影,这次美丽的清迈之旅算是完美结束。

  回国之前,叶卿在网上订机票,想起边上还有某个“拖油瓶”,便问他:“你的身份证呢?你应该是有身份证的吧?”

  朱沐瑾大大方方得甩了一张崭新的卡片给她。

  叶卿拿过来一瞧,都说身份证上的照片是最考验颜值的,可这厮上面的免冠照拍得比别人的艺术照还好看,再看到他身份证上出生日期,1993年6月2日。

  活生生把自己改小了将近两千岁。

  叶卿发现不对劲,忙问他:“6月2日?不就是今天吗?今天是你身份证的生日?”

  朱沐瑾给她一个你终于知道了的眼神:“不是身份证上的生日,是我真实的生日。卿卿,今天是我两千岁的生辰。不过我已经过过了,我还把我的生辰愿望写在了那个天灯上。这是我活了两千岁来,过得最愉快的一个生辰。”

  尽管这样,叶卿还是觉得过意不去,“你等我一下。”

  说着她回了房间,等回来时,朱沐瑾发现她身后藏了一个东西,却不肯拿出来。

  朱沐瑾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你后面是给我的生辰礼物吗?”

  叶卿犹豫了一下,比起他送给自己的东西,那个价值连城的玉镯子,甚至会发出声音的海螺,都不知道比她手上的这个玩意强多少倍。

  可他是一只妖精,还是一只非常有钱的妖精,这世上应该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

  叶卿想着,还是把手拿出来,手掌一摊开:“给,你的生辰礼物。”

  原来是一个穿着古装的泥偶,虽然只有两寸长,但雕得活灵活现。

  叶卿是朱沐瑾去买吃的,自己一个人逛清迈古城的时候买的。她本来对这些小玩意没有兴趣,但看摊主是个十四五岁很瘦的泰国小姑娘,看着小姑娘渴望的眼睛让她想起了当年被人贩子卖到大山时的自己,便在她的摊子上停了下来,选了这个泥偶,付的钱却是这个泥偶的十倍。

  看到朱沐瑾很感兴趣得把泥偶放在手心打量,叶卿难得有兴致得跟她解释:“卖这个泥偶的小姑娘跟我说,这个泥偶的原型是中国著名的武侠人物楚留香,可是我觉得他长得很像你,便买了下来。”

  朱沐瑾的关注点在别处:“卿卿,你为什么连泰文都懂?”

  不止泰文,日文她也懂,在去拜县游玩的时候,有几个白人男生跟她搭讪,也被她礼貌得用英文拒绝了,听她的口音,也与他看的那些好莱坞大片里如出一辙。

  叶卿的神情却黯淡了几分:“有的时候懂得多,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些只不过是让你能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的必备技能。”

  朱沐瑾察觉到自己随口一问却触到了她不愉快的往事,他连忙转移话题:“这个泥偶是卿卿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要好好保存起来。”

  说着他的手中化出一个盒子,是一个古典的红木盒子,外面雕着精细复杂的花案,里面还有一块一看质地就非常好的黄色绢布。

  朱沐瑾将黄色绢布拿出来将泥偶一圈一圈细细得包裹好,再放进了盒子中扣好。

  想到自己这个泥偶的实际价钱折成人民币最多十块钱,却被他用这么好的一个盒子珍藏着。

  真正演绎了什么叫买椟还珠。

  外面的门铃响了。

  朱沐瑾讶异得看着叶卿。

  叶卿面含微笑:“王晶晶说的不错,这家酒店的服务果然很好,我才订了餐不到十分钟,他们就送来了。”

  她去开门,两个酒店服务员就推着一辆餐车进来,餐车上面是一个很大的三层蛋糕,还有红酒,西餐。

  叶卿从他们手上接过餐车,一人给了500泰铢小费,在他们微笑着退下去,再把餐车推到他跟前:“一个泥偶太没有诚意,我知道你最喜欢吃,这些都是给你订的。朱沐瑾,生日快乐。”

  ------题外话------

  写到这章真想配几张泰国水灯节天灯节的配图,实在是太美了,不是某鱼浅陋的文字可以形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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