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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两千岁的老处男


  也许是受了朱沐瑾话的蛊惑,晚上叶卿真的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考上了警校,成了一名警察。

  梦里她穿着警察制服,英姿飒爽,比她平时穿着“魅影”那套装备要好看十倍。

  警校还给他们这些新生举办了欢迎礼。她和其他朝气蓬勃的新生站在台上,台下是他们的父母。

  她竟然看到她的父母就坐在她的下面,满含微笑得看着她。

  她的父亲还是记忆中高大挺拔,温文尔雅的样子,他将一束鲜花递到她手上:“恭喜你,乔乔。”

  是了,她的父亲叫夏俊英,是一个著名的无国界医生。她原来的名字叫夏乔,叶卿是易家给她的名字,而沈烟、魅影,都只是她扮演不同角色的化名。

  望着父亲熟悉温和的眉眼。叶卿当场就落下泪来:“爸爸,从警校毕业以后,我就可以做一名警察了。”

  她的母亲也从位子上站起来,明明距离很近,她却看不清母亲的脸。

  她的五官是模糊的,声音却很凌厉,直接从叶卿怀里抢过鲜花扔在地上:“你有什么资格做警察?你杀死了你的父亲,你手上沾满了他的血,你是一个杀人狂魔,你有什么资格做警察?”

  叶卿去看自己的手,果然上面全是鲜血,她手里还拿着一把枪。

  而她的父亲,刚刚还微笑着跟她说话,现在却倒在地上的血泊中,眉心一个很大的血窟窿,鲜血像是脱闸的水龙头一样不断地从眉心喷出来。

  叶卿是被朱沐瑾喊醒的。

  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做噩梦了?”

  叶卿点头,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清冷梅香,她一颗心才渐渐平静了下来。

  “梦到了我爸和我妈,却不是什么好梦。”

  “可能是因为昆明的那个密道导致你夜有所思,日有所梦。”

  叶卿抬起头:“几点了?”

  朱沐瑾看了一下手机:“不到十二点,你才睡着一个小时。”

  叶卿看他穿着洗澡后的家居服,身上沐浴露的清香和清冷梅香交织在一起,让她闻着觉得沉醉。

  又看他手里拿着毯子,想来是准备去沙发上睡。

  想到那个梦,叶卿心里觉得特别不踏实,“今天你不去挤沙发了好不好?”

  朱沐瑾笑:“不介意跟我挤一张床?”

  叶卿轻哼:“不介意,反正你为了修仙,是个两千岁的老处男,我不怕你会干坏事。”

  两千岁的老处男?这个形容让朱沐瑾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

  他封住叶卿的唇,突然汹涌得吻了下来。

  只要一闻到他身上的香味,就会让叶卿迷醉,整个人都开始晕乎乎的。

  等意识到他一双大手伸进她的睡衣,在她身上不安分得游走,甚至还握住了某样东西,叶卿终于睁开眼瞪他:“你摸哪儿呢?”

  朱沐瑾却不管她,一双手继续往她后背游移,他的手明明是清清凉凉的,却不管摸哪她的肌肤都要点起了火一般。

  良久,朱沐瑾才放开她,看到她气喘吁吁的,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这个老处男技术还不错吧?”

  居然还好意思炫耀。

  叶卿瞪他:“你这些是从哪里学来的?还是你之前吻过别的女人?”

  朱沐瑾的眼睛又变得亮晶晶的:“没有,卿卿,我这辈子吻过的女人只有你一个。”

  应该不止现在的她,还有之前每一世经过轮回的她。她突然开始好奇他们第一世的经历,是要爱得多么热烈和刻骨铭心才让他这么一世一世得来找她?

  叶卿发现自己身上的皮肤还有些烫:“你刚刚对我的皮肤做了什么?”

  朱沐瑾轻叹:“卿卿,我刚刚把你身上的伤疤都去除了。好女孩,是不应该在身上留这么多疤的。”

  叶卿一怔,听到这句话让她突然想哭。她扑到他的怀里,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朱沐瑾也感觉到她情绪的激动。

  他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怎么了?”

  叶卿还把头闷在他怀里,声音闷闷地传出来:“没什么,只是觉得,要是我能早点遇到你多好!”

  朱沐瑾也在心里叹息,要是他能早点找到她多好,她就不会受那么多苦,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叶卿这一觉睡得很沉。

  等睁开眼起来,去看手机,竟然已经到了十点,距离上班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原本应该去大山里继续修炼的朱沐瑾又围着他的碎花围裙走到她床前:“起来了?已经给你做了早餐,你刷完牙洗了脸就可以吃了。”

  “怎么没叫我起床?上班已经迟到了。”

  “我看你睡得沉,便把你的闹钟关了,还给你向你的董事长打电话请了个假,说你从昆明回来身体还是不舒服,要休假一天。”

  叶卿没有提出异议,如果周仕诚不是害死她全家的主谋,她也没有再去周氏上班的兴趣。

  吃早餐的时候,叶卿看到朱沐瑾悠闲地坐在对面,问:“你怎么不去大山里继续修炼了?”

  朱沐瑾伸出手化出白光往眉心一抹,露出了妖娆红艳的五瓣红莲。

  “我本身的修为已经差不多了,还差一些功德上的修行。就是我要去不断的做善事,积功德,才能具备飞升成仙的资格。”

  见叶卿看着他眼神怪异,朱沐瑾笑:“怎么了?”

  叶卿摇头:“那你从今天起就要去做善事?”

  “是啊,报个一个义工,今天去一所残疾儿童学校上课。”

  叶卿擦擦嘴巴,站起来:“你带我去吧。”

  朱沐瑾很意外。

  叶卿语气有点停顿,但还是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我以前帮易家做事,害了不少人。我也想一起做善事,为了我,也为了你。”

  朱沐瑾微笑:“那好,我们一起去。”

  这所残疾儿童学校就在丽苑小区附近。学校不大,只有一栋红砖教学楼。

  朱沐瑾跟她介绍:“在这所学校里上学的孩子,都是身体有残疾的。他们比一般孩子学习起来要吃力许多,也更加敏感。所以对待他们一定要耐心一些。”

  叶卿点头:“知道了,我就算再坏也不会对着小孩拔枪。”

  “那就由叶老师来给孩子们上第一堂课吧。”

  叶卿忙拒绝:“我不会给人上课。”

  朱沐瑾笑:“小学生的课程简单,而且第一堂课是音乐课,你只要教孩子们唱几首歌就好。”

  说着他们已到了教学楼,一个烫着卷短发面相和蔼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朝他们走来:“朱老师,你过来了啊。”

  朱沐瑾指着叶卿介绍:“这是今天来学校另外一个义工叶老师。卿卿,这是这所学校的校长王校长。”

  王校长欣慰地点头:“难得你们年轻人这么有爱心。而且你们两个人都长得太好看了,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一样。孩子们一定会喜欢你们的。”

  朱沐瑾朝叶卿眨眨眼:“卿卿,孩子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叶卿却觉得让她开着坦克去打毒枭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过。

  她一进教室,台下几十个学生都睁着乌溜溜清澈的眼睛一起看着她。

  每个人看着她都带着好奇,但从他们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们都很喜欢她。

  叶卿看到朱沐瑾坐在最后一排,脸上含着笑意,在无声地鼓励她。

  叶卿咳了一声,缓缓开口:“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叶老师,今天来教你们上音乐课。”

  她说完,一群孩子就很配合地给她鼓掌。

  叶卿目光扫过去,看到有一两个孩子居然只有一只手,另外几个孩子虽然嘴巴跟其他孩子一样咧开来笑,但看得出来他们不会说话,甚至可怜也听不见。

  叶卿想到当初她被人贩子卖到金三角大山里的时候,边上也有一群孩子,好多年纪比她小。那段恐惧又艰难的时光,每个孩子都紧紧依偎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彼此唯一的温暖和依靠。

  坐在前排一个孩子脆声声得问她:“老师,你要教我们唱什么歌啊?”

  唱歌?虽然小时候的她也跟所有孩子一样,爱唱爱跳,但十四岁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开口唱过歌。

  叶卿看到教室里还有一架钢琴,她走过去在钢琴前坐了下来。

  手指按在黑白键上时还有些生疏,渐渐就流畅起来。

  她弹得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这首钢琴曲是在她满十岁生日时,她的父亲为她弹奏的,她觉得好听,缠着要学,她的父亲便握着她的手,一遍一遍得教会了她。

  孩子们都在全神贯注地听她弹奏,即使有些孩子听不见,也被她认真弹钢琴的氛围所感染。

  多年以后,朱沐瑾还记得这一幅画面。

  窗外的阳光柔和地洒下来,折射出温暖的光晕,清澈明净的钢琴声潺潺流动,女孩子的侧脸,如白瓷一般匀净细致。

  音乐课专门弹钢琴当然不行,但叶卿还是做不到在人前开嗓唱歌。

  最后还是朱沐瑾给她救场。

  第一次听他开口唱歌,虽然教孩子们唱的是儿歌,但他的声音磁性、温柔,就像带着重力,不自觉就把人吸引了过去。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行走的CD。

  音乐课结束,不少活泼一点的小孩趴到讲台桌子上跟他们说话。

  其中一个七八岁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认真地对朱沐瑾道:“朱老师,你唱歌真好听。我长大要嫁给你,给你生猴子。”

  童言童语惹得叶卿都发笑。但她看到了小女孩身下的假肢,又沉默了下去。这群可爱的孩子,个个却成了折翼的天使。至少她在人生的前十四年里要比他们幸福的多。

  中午是跟孩子们一起在学校食堂里用餐。

  孩子们整齐地排成一队,朱沐瑾和叶卿分工,一人负责打饭,一人负责装菜。

  孩子们都很有礼貌,领到了午餐之后都会甜甜得跟他们道谢:“谢谢朱老师,叶老师。”

  叶卿发现伙食还不错,都是荤素搭配,色泽也很好看,还有丰富的饭后水果。只是荤菜很多,却没有猪肉。

  叶卿唇角一勾:“难不成孩子们的伙食费都是你出的钱?”

  朱沐瑾表示惊叹:“这个你居然也能猜得出来?”

  “你不是不介意吃猪肉吗?”

  朱沐瑾叹口气:“好歹就要从猪妖晋级为猪仙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叶卿:“……”

  明明吃早餐的时候还看到他一个人吃掉了一整笼猪肉馅包子。

  说着,就看到一团火红色的身影风风火火地朝他们走来,声音却是气急败坏:“朱沐瑾,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悠闲得当打饭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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