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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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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雨的那一声从大地直达云霄的尖叫声就让我忘不了她了,她的样子已在我的心中默默的定了格,就如同被刻画上去的一般深刻。

    后来,我带着苏苏找过乔雨好几次,让她教会了苏苏许多女人的事情,当然也包括教会了苏苏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怎样购物,所以以后苏苏在女人店里购物的时间由原来的三分钟变成了现在的三小时,而且这种时间一直保持着强势增长状态。现在每次陪她购物时,坐在椅子上等她,手中要是没有半包烟是很难熬的了。

    又不知道该从何处说起了,现在一直忙着毕业的事情。和乔雨已经很熟了,她并不讨厌我,但也看的出来,她也不特别在意我。她有男朋友了,我也知道,他就是那天我在她的照片上看到的那个男人。过多的形容那个男人,只会贬低自己,所以我不想在那个男人身上用任何的形容词。她比我大一点,这点我也明白。我更明白的是,她的男朋友现在竟然不在成都。或许她的男朋友出国了,或者是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去了,不过每天我都会为他默默的祈祷着:希望他过马路被汽车撞死了。

    对于漂亮的女人,英雄所见略同,男人爱上女人太容易了,女人是眼前的乔雨,是远去的沛沛,或者曾曾,或者张倩,又或者夏铃,还有许多走在大街小巷上漂亮的成都女人……

    没了工作,呆在学校感觉整天无所事事,特别是尾近毕业之际。这样,又找得了借口约乔雨出来散步,每次都会有苏苏在我们身边,可以看的出,她非常的喜欢苏苏,如果单独约她,她一般是不答应的。

    男人、女人和孩子,就像是一家人,后面还跟着一条狗。

    这是我们一起出行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就要毕业了。

    毕业前的散伙饭如期而至,院系友人同学共聚重庆火锅店。店里的地方有几分狭窄,因为里面人太多。系上女生在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而且个个都是喝酒能手。男生都低头吃东西,不敢惹她们,倒是她们自己起了内讧,喝得东倒西歪。男生趁火打劫,主动出击,放翻了好几个女孩子。

    抬头间不经意看见了晓莹疲惫的眼神,她的脸颊已经被酒精烧成了陀红色,旁边是三个不停劝酒的男生。有好几次,她侧目扫视我一眼,又转而陷入周围的劝酒嘈杂声中。

    再次注意到她时,她的双眼已经抹了几分醉红,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不时向四周散发的眼神,无助得如同一只受虐的小羊羔。

    我暗自笑了一声,站起身上前一把夺过举在她面前的酒杯,杯中酒一饮而尽。旁边的学友看了不由愣了一下,然后都哄然叫好。现在我成了众矢之的,其他人都来了兴致,围上来表面帮我助威,实则是把我往酒坑里推。

    晓莹眼中闪着感激之色,站在一边不停得帮我推脱,但寡不敌众,我还是被灌了个四肢朝天。

    脑子里血液翻滚,如同被放入了无数个沉沉的秤砣,真想躺下好好的睡会儿,但他们都觉得我站着的姿势比躺着时好看,喝酒时一饮而尽的动作比谁都潇洒,所以驾着我,不许我倒下,还客气得给我满酒。

    后来见我实在是挺不住了,有人又提议,如果晓莹亲我一下便可以免喝一杯酒。

    晓莹听后咬了咬下唇,看着我,双眼睁得大大的,好像不是被迫亲我而是被迫要嫁给我似的,一万个的不愿意。

    我忙露出可怜的眼神,用表情告诉她:她就是圣母玛利亚,我就一个正在期待被她拯救的子民。

    结果还不算坏,总之,我的脸上被亲的红一块白一块的,性感的像是个来自美洲的印第安人。

    酒喝完了还是要唱歌的。我头脑还算清醒,但身子早已不听使唤,总想躺下睡一会儿。后来听说他们是把我拖进KTV的,其难度不下于把一只待宰的肥猪拖进了屠宰场。

    大家都疯了,音响开的非大,整个楼都震得直摇晃,几欲坍塌。住在楼上的人为楼下路过的人担心,楼下路过的人为住在楼上的人担心,唯独我们一点都不用为谁担心。

    身子醉了,脑子还没醉,一整个晚上都想着晓莹是否应该对亲我的脸这件事负责。身子醒来时,包间里廖无人迹。我从地板上爬起来,发现晓莹抱着我的腿睡着了。

    已是凌晨五点了。

    “喂,”我挪了挪腿,又俯身推攘了她一下。

    她醒了,揉了揉睡眼,眼眶上未卸妆的粉霜微微发紫,像只刚睡醒的熊猫宝宝。

    “醒啦?”她道,语气轻飘淡然,没有一丝对亲我脸的事负责的意思,但我却做好了被负责的心理准备,所以这点让我非常的失望。

    “其他的人呢?”

    “回去了,”她道,“就你一个死猪似的,我本想叫车把你运回去的,但他们说让你多睡会。”

    我支吾了几声,摸了摸满是口红的脸颊,十分的不快。

    “我走啦,”她说着站了起来。

    我没搭理她。

    “喂,方资君,”她在出门时突然又回过身来,看着我道,“今晚我们去红茶馆吃刨冰吧。”

    “啊?好啊!”(小方点评:一个“好”字铿锵有力,表达了作者当时坚定的立场)

    我又摸了摸满是口红的脸颊,十分的欢快。

    外面飘摇着似雾菲雨,不过晚上的天气一定会很不错。

    熬了一天,终于把黑夜给熬出来了。

    在红茶馆吃刨冰时,晓莹用木勺拨弄着纸杯中的内容,表情有几分严肃,偶尔轻笑也是严肃的。

    “方资君,”她偏头看着手中的木勺。

    我立马应答,“可以省略一个字,叫我资君就行了,不要喊的那么累。”

    她撇了撇唇角,好半天才突然开了口:“还记得曾曾吗?”

    她这一开口却让我不知所措了。

    双耳的鼓膜如同被一支鼓棒重重的敲击了一下,自己感觉的到脸上的肌肉一下绷紧了许多。

    “嗯,记得,她走后就没和我联系过了,”我违心地哼笑了一声,“不过我说过要等她两年的。”

    当然这种等待是有条件的,就是说这种“等待”只可能在方资君一直没有女人问津的条件下才能成立。

    晓莹看了我一眼,将信将疑。

    “她有和你联系吗?”我这样问,因为她是曾曾非常要好的朋友。

    她埋头不语有好一会儿。

    “有呢,”她道。

    我一怔,心中万分的不快。

    “方资君,我今天约你出来也只是为了曾曾的事儿,”她抬头看着我,“曾曾一直不知道怎么和你开口,所以让我转告你……”

    “她要你转告什么?”我心中有几分厌倦,早知道飞出去的鸟雀是飞不回来的。

    “她要你一定努力……无论将来她会不会和你见面……”

    我哼了一声,没搭理,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四周,最后吃掉了杯中剩下的一块芒果,不再理会她,起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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